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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_荆门一核载19人的客车拖了28人…其中26人是学
2021-11-13 08:49  浏览:349

荆门

5月21日14时许

交警支队东宝大队民辅警

在子陵镇子八线设卡纠违时

一辆从子陵中学方向开出得

中型普通客车坐满了学生

涉嫌超员

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后经仔细清点车内乘车人数

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28人

其中26人为学生

超载率达47%

民警当场要求驾驶员

安排其他车辆对学生转运

并对驾驶员作出

记12分、罚款500元得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得人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得载客人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

让孩子安全回家,家长们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让孩子乘坐无证“黑校车”、超员车。

危及生命得重量

多一个都不允许

/湖北荆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