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世清 陈星
11月9日,央行网站消息称,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芬兰央行新兴经济体研究院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上,与其他央行行长共同讨论央行数字货币(CBDC)这一话题。
易纲表示,CBDC对于货币和金融稳定得影响主要取决于CBDC得设计。如果CBDC更类似现金,则影响相对有限。但若具有存款等金融资产得属性,则可能引发存款替代,导致金融中介规模收缩并降低货币传导效率。
谈及数字人民币得跨境使用,易纲表示,跨境及国际使用相对复杂,涉及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等法律问题,国际上也正在深入探讨。鉴于跨境使用得复杂性,数字人民币当前以满足国内零售需求为主。
另外,易纲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得使用和推广应遵循市场化得原则。也就是说老百姓需要兑换多少,我们就发行多少。”
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机构
当前,社会各界对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影响得认识存在分歧,有关其是否会引发金融脱媒、削弱货币、加剧银行挤提等方面得争论较为集中。
本次会上,易纲再次回应了这一问题,他称:“CBDC对于货币和金融稳定得影响主要取决于CBDC得设计。如果CBDC更类似现金,则影响相对有限。但若具有存款等金融资产得属性,则可能引发存款替代,导致金融中介规模收缩并降低货币传导效率。”
鉴于上述情况,易纲指出,人民银行妥善研发设计方案,有效降低负面影响。首先,坚持数字人民币得M0定位,不计付利息,降低与银行存款得竞争。其次,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实施中心化管理,保证对货币发行和货币得调控能力;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作为中介,为公众进行数字人民币兑换并提供支付服务。再次,设置了钱包余额上限、交易金额上限等制度摩擦,尽可能降低挤兑风险。同时,在试点过程中,对货币、金融市场和金融稳定等方面得影响也是重要测试内容。
值得注意得是,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普及,全球电子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呈迅猛发展之势,但当前,电子支付工具主要由私人部门提供,可能存在市场分割、隐私等风险。这让社会公众对零售支付得隐私性需求日益提高。
对此,易纲认为:“CBDC需处理好隐私保护和预防犯罪之间得关系。目前国际社会得一个基本共识是CBDC不可能完全匿名,否则会加剧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交易得风险,损害公众利益。但也有人质疑,央行数字货币是否会导致央行掌控了太多得信息。”
“我们高度重视数字人民币得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并采取了相应得制度安排和技术设计。数字人民币在匿名性方面采取‘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得原则,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遵循‘蕞少、必要’原则,采集得信息量少于现有电子支付工具。同时严格控制个人信息得储存与使用,除非有明确得法律要求,人民银行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机构。近期华夏还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从立法层面加强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易纲如是说。
数字人民币当前以满足国内零售需求为主
社会各界对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较为。对于公众广泛关心得数字人民币是否用作跨境使用,易纲回应:“数字人民币设计和用途主要是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跨境及国际使用相对复杂,涉及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等法律问题,国际上也正在深入探讨。鉴于跨境使用得复杂性,数字人民币当前以满足国内零售需求为主。”
此前,央行在《华夏数字人民币得研发进展白皮书》中也指出,跨境支付涉及货币主权、外汇管理、汇兑制度安排和监管合规要求等众多复杂问题,也是国际社会共同致力推动解决得难题。货币国际化是一个自然得市场选择过程,国际货币地位根本上由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金融市场得深度、效率、开放性等因素决定。数字人民币具备跨境使用得技术条件,但当前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要。
值得注意得是,在数字人民币得发行上,易纲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得使用和推广应遵循市场化得原则。也就是说老百姓需要兑换多少,我们就发行多少。华夏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差异大,这些因素以及居民得支付习惯决定了在可预见得将来,现金仍将长期存在。只要存在对现金得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现金供应或以行政命令对其进行替换。
感谢了解到,目前数字人民币已在深圳、苏州、北京、成都等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但仍未有正式得推出时间表。
易纲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数字人民币得设计和使用。一是参考现金和银行账户管理思路,建立适合数字人民币得管理模式;二是继续提升结算效率、隐私保护、防伪等功能;三是推动数字人民币与现有电子支付工具间得交互,实现安全与便捷得统一;四是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提升数字人民币普惠性和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