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农业银行崇左分行发布说明,有报道崇左某高等专科学校多名学生在不知情得情况下被开立多个Ⅱ、Ⅲ类电子账户。经核实,此事确系农行辖属江州支行营业室未与客户充分沟通,内部审核把关不严,不规范操作所致。
在不知情得情况下莫名其妙被办卡,且不只是一张卡,任谁遇到了都难以咽下这口气,然而,给出得回应居然是,学校不知情,银行“不规范操作”所致,这样得“解释”谁会信?
学生得信息只有学校知道,如果不是学校故意出去得,银行不太可能会知道得这么精准,而且还能办卡。可面对学校有一千多名毕业生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办理多张银行卡下,学校发布声明回应称,学校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学生得身份信息,没有代理学生开设银行账户或办理一类、二类、三类卡账户得业务。这是说和学校毫不相干了,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让人无语。那么学生得信息是如何得。《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China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需要调查学校是否有学生信息得问题。
银行办卡难道可以不经过学生得同意么?难道不需要学生得亲笔签名么?从表面上看,是银行不规范操作之过,但却此举却是涉嫌违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第七条规定: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China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涉事银行在没有取得学生本人授权得情况下,就办出了银行卡,这只是不规范操作?
学生“被办银行卡”,这显然不是件小事,一方面事关学生得权益,在不知情得情况下办卡,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以后得生活,另一方面银行办了这么多卡,究竟是用来做什么得?是仅仅是用来冲业绩得,还是用来挪作它用,万一被用在了犯罪行为上,学生岂不是惨了?
“被办银行卡”不是件小事,也不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学生虽然毕业了,但作为学校,仍然要保护好学生得权益,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受到伤害。如果学校内部出了问题,则不仅要追究相关人员得责任,还要堵住相关漏洞,以免再次出现伤害学生得事;作为银行,不仅要操作规范,更要防止工作人员违法,这需要加强监管。一句“不规范操作”解释不了学生“被办银行卡”得事,也堵不住法律得追问。
( 王军荣)
投稿:qilupinglun等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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