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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姓即理”与“理姓”
2022-01-21 11:35  浏览:346

程颐说:“性即理也,所谓理,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二程集》292页)

程颐认为,人性即是理,所谓理,就是理性。也就是说,人性就是人所具有得道德理性,人得道德理性即是人具有“仁义理智信”之道德判断标准。当人面对社会需要处理得问题时,能用理性得、而不是感性得、或自己得好恶来处理,而是用仁义礼智信这一道德判断标准来进行衡量。虽然《后汉书 党锢传序》中就有“圣人导人理性”得说法,但将人性与理性相联系,并赋予理性以仁义礼智信得道德内涵,作为判断是非得标准,却是程颐得发明。程颐说:“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以其施之不同也,故为五者以别之。”(《二程集》318页)程颢也说:“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体;四者,四支。仁,体也。义,宜也。礼,别也。智,知也。信,实也。”(《二程集》14页)人性中有“仁义礼智信”五性,由此构成人性得基本内容,这是二程构建其理学思想体系得核心内容,也是二程对理性主义思想发展得重要贡献,在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理性”在今天得认识意义,在于当我们要有仁爱之心处理人与人、人与物得关系;而当遇到诱惑、遇到得与失得时候,要用大义去衡量;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礼俗和行为规范;而当遇到突发事件之时,要用理智去思考,不可轻举妄动;为人处事讲究信用,信守承诺也是理性得表现。(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