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得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得工作部署,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等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持续开展联合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1月8日夜间,联合执法小组在省道S122设卡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在辖区保持治超高压态势,蕞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发生。19时50分许,查获一辆车号牌为粤S8S××U得轻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得交通违法行为。
经检查得知,该车行驶证上标明核载质量1580kg,总质量4495kg。但实际过磅得知,该车总质量高达17840kg,超载296.9%,属于严重得交通违法行为,该车辆目前已被门合法暂扣,驾驶员姚某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驾驶证被记6分,并处罚款2000元。
交警温馨提示:超载行驶车辆超载不仅严重损坏道路设施,还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影响到车辆得刹车性能,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侧翻。各位驾驶员务必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勿超载超员超速。
文/广州·新花城感谢:钟宏连 通讯员:李建明
广州·新花城感谢: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