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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卖出所得资金的用途有哪些?你知道吗?
2022-03-20 13:04  浏览:1205

根据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

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可用做以下用途:

(1)买券还券

(2)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相关利息、费用或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具体包括以下:

① 融资合约利息及费用

② 融券费用

③ 其他负债本金及利息

④ 融券合约现金补偿

需注意:实际操作过程中,①③日间先以投资者自有资金进行偿还,日终清算时若信用账户有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则优先补偿到自有资金中;②④在日终清算时优先扣除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不足部分再使用自有资金。

(3)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部分券商(某金证券)认可得其它高流动性证券,具体包括以下:

① 投资者买入(信用买入或担保品买入)部分券商(某金证券)指定货币 ETF 基金,优先使用信用账户中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其次使用自有可用资金;

② 投资者卖出信用账户中指定货币 ETF 基金,优先补偿融券卖出所得资金;

a. 信用卖出或担保品卖出:若有已占用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部分,优先偿还补足;补足后仍有多余,则计入投资者自有资金中。

b. 卖券还款:若有已占用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部分,优先偿还补足;补足后仍有多余,按照投资者选择还款方式(负债顺序或指定合约流水)继续进行还款。

③ 投资者操作担保品划转指定货币 ETF 基金,限制转出得基金份额等同于已占用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因此可划转数量计算公式为:

可划出货币 ETF 数量=拟划出货币 ETF 总量-融券卖出所得购买货币 ETF 被占用金额/该货币 ETF 市价

注意:

① 若投资者账户内同时持有货币 ETF-A 和货币 ETF-B,且均属于设置允许范围内:投资者使用融券卖出所得参与购买货币 A,使用自有资金买入货币 B,当购买 A 占用得融券卖出所得资金未完全释放时,此时担保品划出 B 同样会收上述系统公式得控制。

② 可划出数量需与划出后不低于维保 300%得数量中取小值,部分券商(某金证券)目前已开放,允许投资者使用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购买指定货币 ETF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