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给广大淘宝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淘宝网对《淘宝规则》(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12185.htm)中“违背承诺”的违规行为新增“卖家未履行的其它承诺”规则解释。详情如下:
问:卖家未履行的其它承诺指什么?
答:主要指卖家未履行其与买家所达成的对交易的补充或变更约定,且该约定与规则的强制性规定无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承诺给予买家赠品,但实际并未赠与;
2、如双方无其它约定,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交易或履行发货义务;
3、卖家拒绝给予买家,其曾在交易过程中与之达成的对商品价格的个别优惠或折扣。对于该优惠或折扣价格的有效期,如双方已有约定的则遵从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则有效期应视为卖家给出优惠或折扣价格的当日。买家在有效期内拍下且完成付款,即可享受约定的优惠或折扣。
本规则解释于2011年7月18日生效。
《淘宝规则》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三)规定: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请广大会员仔细阅读规则内容,及时调整相关行为。
查阅《淘宝规则》及相关规则解释:http://rule.taobao.com/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淘宝网
2011年7月18日
问题补充:导语:主要指卖家未履行其与买家所达成的对交易的补充或变更约定,且该约定与规则的强制性规定无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