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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半年发12份监管函,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加大
2017-09-11 13:53  浏览:177

中国证券网讯 监管之手 正在进一步加大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今年上半年,针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共下发监管提示函12家次,限制投资范围1次。下半年,保监会将围绕 补短板 ,完善偿二代监管制度体系。

据上证报11日消息,在保监会 1+4 系列文件引导下,随着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加大,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偿付能力状况保持充足稳定,总体风险可控。

来自业内人士的消息显示,为巩固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下一步保监会将围绕 补短板 ,完善偿二代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扎紧监管制度的笼子,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最关键的一项是填补制度空白。包括:将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围绕完善监管规则、健全运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等三大任务共26 项具体工作,推动偿二代的进一步完善和切实落地;研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明确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框架,健全监管机制,细化监管措施,并公开征求意见;研究修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筹集、使用的相关规定,探索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险公司提供紧急流动性支持等制度安排。

其次是积极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稳妥做好有关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知情人士透露称,对偿付能力指标不达标和其他风险较大的公司,保监会将继续采取有针对的监管措施, 促使其偿付能力改善。对流动性风险、资金运用风险等重点领域,通过加强现金流监测、强化资金运用监管等多种措施,切实化解存量风险。同时,通过严监管、强化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意识,引导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切实回归保障本源,降低新生风险。

与此同时,保监会还将继续督促保险公司做好《通知》的落实工作。通过整改落实、处理、处罚等方式,不断强化保险公司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切实引导公司将风险管控落实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把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称,为加强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监管力度,在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主要针对资产、准备金、资本、风险综合评级基础数据和信息披露数据等 五大不实 问题的自查)的基础上,保监会下半年还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数据造假行为严查重处,切实提高行业数据质量,夯实偿付能力监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