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意见》在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创业补贴范围、统一城乡失业保险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措施,快随我们来看看吧~
坚持就业优先,拓展新兴业态就业渠道
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大力推广实施小微企业服务券和科技创新券,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
完善新兴业态用工和社会保险政策
指导新兴业态企业与从业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常住地进行就业登记,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