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读至直隶总督博尔济吉特˙琦善于1840年11月29日赶到广州,于12月3日起,正式与英方新接任的全权代表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为割地赔款、开口贸易等问题展开谈判。琦善将赔款从500万元提到600万元,并许诺“代为恳奏”开口贸易和“寄寓一所”等问题。英方仍是摇摇头。
1841年1月6日,道光皇帝在北京共收到了琦善来自广州谈判的3封奏折。看罢龙颜大怒,当即严旨琦善,禁止与英方再有任何字帖往来,禁止再遣人协议。道光皇帝在这道圣旨中严厉谴责:“逆夷要求过甚,情形桀骜,既非情理可谕,即当大申挞伐……”。在这道圣旨的下达过程中,1月5日,由于琦善给出的价码在双方谈判中,仅仅是一厢情愿,与英方实际要求相距甚远,英军按其外相巴麦尊的训令,“依照兵法办事”。1月7日,英军占领了虎门外的沙角和大角两地。第二天,英海军司令詹姆斯·约翰·戈登·伯麦(James John Gordon Bremer)通过释放战俘向水师提督关天培带话:清军有顺理讲和之议,英方同意停火。此时,前方将士寄希望于奉旨与英方谈判的琦善。
英军的大炮,将琦善彻底震蒙。他于1月20日收到道光皇帝自北京发来的1月6日严旨,竟公然违抗圣旨,于1月26日于英方代表义律在虎门会面,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数天后,琦善根据前期谈判重点,亲自拟定《酌拟章程底稿》,遣人送抵义律。该底稿是琦善向英方最大的让步,具体为四项:(一)准许英人在广州通商,准许英人在香港地方居住。(二)此后英人来广东贸易,悉按旧例办理。(三)英船夹带鸦片或违禁品、或漏税走私者,货即没官,人即治罪。(四)英人今后对此不得有异议。
义律看到了琦善的条款后,1841年2月13日,也给出了他的最后的价码。即在相对其外相巴麦尊给出的《条约草案》(前文有叙),减少了开通商口岸、英国派驻官员、赔款和未付清款项增息等方面的内容,确增加了领事裁判权,特别是要求“中国皇帝批准将香港一岛给予英国过主”。
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这时候,不管是琦善还是英方全权代表义律,实际上都已经违背了双方幕后主导者的意愿在行事。尤其琦善,在收到了道光皇帝的严旨后,依然抗旨不尊,屡次与英方进行实质上的会面商谈以及字帖往来。并在收到道光皇帝第二道严旨“……惟有痛加剿洗,以示国威……”后,依然不甘回头,与义律在虎门蛇头湾进行了长达12小时的谈判。
琦善宁愿抗旨不尊也要与义律坚持谈下去的理由,或许是因为他真正看到了英军的强大,但这种已经违背了双方主子意愿的谈判,注定是无果而终。1841年2月23日,战争重新打响,更大规模的战争令守将关天培英勇就义,道光皇帝在琦善的奏折中朱批:“前此据广东兵全部不可用,欺罔之心,妙在由己证之”。也许道光皇帝看后此批还是不解恨,又朱批“慰忠魂无他法,全在如身。”琦善后被判为“斩监侯”。那么,这场战争进行的究竟有多惨列,下文起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