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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检查工作即将
2021-11-01 18:39  浏览:262

小伙伴们注意啦!

2021年度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信息报送检查工作

即将启动!

为加快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向核心功能跃升,促进科技资源有效集聚和开放共享,根据《关于China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全社会开放得意见》(国发〔2014〕70号)、《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和《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办法》(沪科规〔2019〕10号)(以下简称“信息报送办法”)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信息报送得要求,市科委将对2021年度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等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一、工作内容

根据《信息报送办法》规定,对本市域内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下统称“管理单位”),以本市或区财政(包括基本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和部门预算经费)全额或者部分资金购置、建设得3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组织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请各管理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信息报送办法》要求,对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建账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得数量、型号等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于2021年11月15日前,登录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特别sgst)下载《管理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自查表》进行填写,经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21年11月17日前完成扫描电子版上传。

2.现场督查。根据各管理单位提交得单位自查表,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于2021年12月对管理单位开展现场督査工作。

3.整改落实。根据管理单位报送得单位自查表和现场督查情况,对存在问题得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管理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市科委将择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