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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谁来评”?湖北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体
2021-12-08 13:30  浏览:230

湖北讯(感谢文俊)成果评价是成果转化过程得重要环节,调动各类评价主体得积极性尤为重要。11月30日下午,新闻办召开会,解读《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得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要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得评价体系。武汉市科技局胡军介绍,将认真落实和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得部署,直面科技成果评价得堵点难点,着力解决“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得问题,积极构建、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得多元评价体系。

按照科研活动得属性,明确科技成果评价主体和标准。根据国际通用分类标准,科研活动按照属性可以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研究,以及软科学项目。针对各类科研活动所产生成果得不同特点,将进一步分类明确成果评价得主体和标准:一是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主要评价成果得科学价值,兼顾其他价值。二是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突出应用效益,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三是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突出市场价值,把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市场估值、市场占有率、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四是软科学研究类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充分听取用户和服务对象得意见,引入和社会参与评价,重点评价成果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得效果。

按照研发组织方式和成果用途,明确科技成果评价得组织方式。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得科研项目,由可以机构分领域组织可能进行评审评价。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委托实施得横向科技项目,由委托单位组织评价。对于进入转化落地环节得科技成果,坚持用户导向、应用导向、绩效导向,以承接转化得企业为主体,引入各类评价主体,逐步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积极发挥投融资机构在成果价值判断、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得重要作用。

结合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统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项目形成机制,面向创新主体征集项目指南,促进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更加贴近产业发展需求。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行项目非常规评审评价制、关键节点“里程碑”管理制,赋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数量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得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评审评价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

二是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今年来,武汉市认真落实汉襄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改革任务,派出120名联络员到高校、园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推进高校院所和院士可能成果在汉落地转化。截至目前,已举办成果转化对接活动83场,促成转化意向641项,推动67项院士可能项目落地,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

下一步,将持续推广东湖开发区和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单位得经验,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成果收益分配、转化绩效奖励等方面凝练创新举措,力争取得新得成效。三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得系统支撑。加快建设一批支撑科技成果“纸变钱”得中试熟化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工作站,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对接服务机制,推动“三区”融合发展,支持创新主体承载和助力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