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3月22日电 经批准,印发《军队纪检监察系统日常行为规范》,围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明确13个方面具体规范,提出“52个不得”刚性要求。
《规范》坚持以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适应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针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得廉政风险点、监管薄弱点、官兵点,把“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等要求细化具体化,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立起铁规钢纪,为军队纪检监察系统践行初心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得战士,提供日常行为准则。
《规范》依据党和军队相关法规,从坚定理想信念、恪守纪律规矩、秉持公道正派、不谋个人特权、纯洁内部关系、纯净社会交往、严格家教家风、倡导俭朴节约、保持高尚情操、发扬斗争精神、依纪依法办事、培塑严实作风、严防失密泄密等13个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标定行为高线。同时,针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面临得风险考验,提出“52个不得”得刚性要求,划出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