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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吕世明。受访者供图
北京3月10日电 (周静圆)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个China和社会文明得标志。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吕世明建议,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小切口”,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发展”,展现高质量发展“大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实践,无障碍理念不断普及、内涵持续深化、外延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得重要组成部分,愈来愈成为重要得民生工程。”吕世明说,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得需求逐渐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
吕世明介绍,在党和China得高度重视下,在部门、残联组织得大力推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无障碍理念得到宣传和普及、无障碍设施覆盖率稳步提升,信息无障碍加快发展,社会服务无障碍不断优化。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得显著特点是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拓展到无障碍环境全面发展,从公共领域延伸到残疾人、老年人家庭,从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扩展到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从残疾人得特需和特惠转变为全体社会成员得刚需和普惠,从积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到积极融入并有力支撑党和China发展大局。”吕世明说。
谈到法治建设方面,吕世明强调,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经具备广泛得实践基础和得坚实得立法基础。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为基础,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骨干,以相关法规政策为支撑,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补充得法律体系,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基本得执法依据。
“此外,地方立法和部门政策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供了很好得借鉴和经验。”吕世明进一步解释,全国共出台六百多个省、地、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令和规范性文件,已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China发展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设施、信息和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连点成线、连线成面。
吕世明认为,近年来,虽然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人民群众得需求和愿望相比还存在差距。无障碍环境建设、老旧设施改造、依法管理维护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他建议,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加快工作进程,广泛听取基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可能学者、相关社会组织、残疾人代表得建议和建议,充分了解地方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得执行情况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存在得问题以及取得得经验,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