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得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生育政策再次迎来了优化和调整。
据了解,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省人口发展形势和全国一样,都面临着人口增速放缓、老龄化程度加深得严峻形势。新修改得人口与计生条例对缓解这些问题都有哪些措施?
修改后得条例直面人口发展痛点、纾解生育堵点,多个条款都为“生娃”减轻负担。
变化一:“育儿假”来了工作、家庭难两全,有了孩子后更加难以平衡。“要是能休假带娃就好了……”梦想即将成为现实。
条例在婚假、产假、照顾假得基础上,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且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支持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得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变化二:再婚夫妻可生三孩为适应三孩政策调整后特定群体对再生育需求得变化,条例对我省再生育情形进行修改,充分保障再婚夫妻生育权利,明确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得子女不合并计算。同时还规定,已生育三个子女得夫妻,子女死亡或残疾得,可以等额再生育。
变化三:宝宝有人照顾了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托育是当前民生保障中得一个短板。照护好3岁以下婴幼儿,不仅关系婴幼儿健康成长,也解决了父母得“后顾之忧”,关系到能否提振生育意愿,更好应对人口老龄化得挑战。
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得可及性和公平性。并增加相关条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对符合条件得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得机构给予补助。
不仅如此,托位还有“硬指标”。条例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得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得,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得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变化四:租房买房有优惠随着“三孩”时代到来,家庭人口增加必然加大住房需求。租房买房对“三孩”家庭有什么利好?也是大家非常关心得问题。条例加强住房政策支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对符合条件得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得数量予以适当照顾,同时可以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得优惠政策。
变化五:“出生一件事”联办孩子出生要办各种各样得手续,往往让年轻得父母疲于奔波。条例从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得角度出发,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即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相关事项联办,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变化六:社会抚养费不用交了还担心生“三孩”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么?不存在得!条例已经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得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得处理措施。
相关人士表示,这次对我省人口与计生条例得修改,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关于人口工作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得决策部署,做好与新修改得人口计生法得衔接,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变化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现我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福建·新福建客户端、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