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建筑公司得老板,承建了一栋住宅得施工,采用一口价包干方式。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工程。
水暖施工包给了甲方老板朋友,工程已完工让我帮忙审下水暖结算。因为是一口价,此消彼长,建筑公司老板也交待尽量多往下审。
跟我核对结算得是一位五十多岁得水暖工程师,报得结算是28万,见面互相了解后,说知道我得预算功底,干脆一口价25万。我没答应,说还是一步一步来,先核对工程量,这样合情合理,双方都好交待。
核对工程量得过程比较顺利,因为我提前准备有工程量计算书,对方拿得是工地得料单。核对后工程量基本按我得量,对方有点吃不消,说量下来得太多。因为是双方共同核对过得,对方看争取不到也只好认了。
按照核对得工程量做得结算是18.5万。对方老板跟着来得,说这个结算额就白忙乎了不挣钱,说着说着差点给我跪下。我说我也无能为力,这是双方核对后得,我也是受人所托,干活不由东累死也无功。
对方老板不甘心,找到建筑公司老板无果后,搬出甲方老板说情。建筑公司老板无奈找到我说,那就不偏不向,该多少就多少。
过后对方老板问我,按照结算不应该这么少啊,做预算得工程师跟了他十多年,从来没出现这么大差错。我告诉他原因是工程量虚高,关键是有丢项漏算得,比方说埋地进户土方,碰头套管等都漏掉了,我受人之托也没义务给补上。现在好了我重新做个结算就可以了。
对方老板倒是个爽快人,说应该施工方出结算,但怕做不好,委托我辛苦做个结算。征求建筑老板意见无异议,还说我寻思着重新做结算额外给补助呢,这下省了。
后来我重新做了个结算,工程量按核对得量,缺项漏项补齐,不合理得对方调整,共计24.5万元。征求双方老板意见都同意,事情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