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发表《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称该案件中被判入狱的几个人,至今不服判决,要求找受害人(汤兰兰)对质,要“寻找汤兰兰”。随后,立马赶上,在第二天发表的评论《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
但这一波操作,并未带来“于欢案”中,舆论对公检法的大规模质疑,而是剧烈的“反噬”——这件事情发酵了6天多,期间各种公众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讨伐“媒体”,痛骂“媒体人没有底线”“媒体人就是吃人血馒头”“媒体可以监督公检法,那谁来监督媒体”等等等等。
也有一些新闻业内人士在批评这两家报道之余,迅速占局,扎住“新闻媒体监督公检法有理”的阵脚,寸步不让。
天我写这篇文章,并无意于收集、复盘这一周中的各种观点,但确实想从几个角度说说我自己的感受。
新闻从业者:成名的想象
很多人质疑,澎湃、是“收了钱”,或者那两位记者or编辑是“为了稿费”。但这个这么不讨好的内容,未必。
新闻业,确实是有自己的行业荣耀的。只是这种荣耀,也必须在当下的互联网环境中接受震荡与重塑。
在业内著名论文《成名的想象: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中,作者陆晔、潘忠党将“新闻从业者在社会转型期如何建构和表述他们的专业理念”,概括为“成名的想象”。他们将这种“成名的想象”定义为:“新闻从业者将专业理念沉淀于新闻实践、并通过新闻实践加以阐述的社会活动。”
当我们从这个角度,再去看“寻找汤兰兰”事件,就会认为这两家新闻媒体以及当事记者的“动机”不太可能是什么“收了钱”,而的确就是要通过“质疑公检法”,然后获得成为“名记者”的机会。
一个现实是:有很多想做事、也能做事的中国记者,因为一些特定的实践体验,特别容易陷入“公权力你丫想搞我那我也搞你”的自我放逐之中。之所以要说“自我放逐”而不是“坚持信念”,就是因为在“成名的想象”的过程中,记者、编辑们往往将“KO公权力”,放在了“社会公义”之前。
我认为,这一次“寻找汤兰兰”事件,也是这种自我放逐的产物之一:“有疑点”-“可能是冤案”-“公检法可能有问题”-“直接质疑公检法会被撤稿”-“那就寻找汤兰兰”。
谁都能看出这个逻辑有问题。我不信这两家媒体的新闻负责人看不出问题。
他们赌的是什么?是于欢案、聂树斌案中网民的“感同身受”,是舆论的“同仇敌忾”,是“公检法”公信力的摇晃。于是他们冒险,把弱势的个体当成了“成名”的手段,而非目的。
然而,这一次在“成名的想象”的“边缘试探”,失败了。但我想,这对于新闻业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它至少明晃晃地标注了一条错路。
自媒体“大V”:诛心的狂欢
接下来要说的是:尽管并不从事新闻工作,却真实地设置着网络议程的自媒体“自媒体”大V们。
由于“自媒体”的涵义过于宽泛,那么我必须首先廓一个明确的定义出来。在这里,我所谓的“自媒体”就是指那些没有新闻资质、也不在任何平台新闻供职的人格化账号。其中那些作品有着极大传播力的个体,就是“大V”。
事实上,要说缺乏监管,“大V”们的状况要远甚于那些在拥有新闻许可执照的媒体机构里供职的编辑和记者们。
这并不是说“大V”们不受监管——一方面,国家有一大套针对互联网的稠密立法;另一方面,粉丝们的关注也是他们不能“任性妄为”的原因——公共视线带来的流量,很可能在任何一次言论事故中流失殆尽。
但也正是如此,只要说自己粉丝愿意相信的话,也不触犯造谣传谣的禁区,“大V”们尽可以自由发挥——比如,虚构写作。
我们可以问问自己,事件发酵的这些天,我们看过多少描述“少女被全村性侵细节”的段子?
我们又看过多少人回忆自己经历过的故事,并把自己的记忆和感想嫁接在“汤兰兰”身上,笃定“她也必然如此”?
极尽煽情,也分明是激起了我们的恐惧:“万一真的是这样的呢?”
我看到的是,分明是一场民意授权下的“诛心”的狂欢。
围观网民:共情与站队
越“精彩”的故事,越能吸引人。
至少从目前的互联网舆论生态来看,我们之所以如此抗拒这次“寻找汤兰兰”,除了“大V”们提供了各种各样基于社会公共层面的理由,更重要的是,我们对于“汤兰兰”个体命运有着前所未有的共情。
山村、女童、性侵……
这样三个词汇出现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故事要形成在网民脑海中,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因此,新闻编辑们为了获取公众视线,而惯用的“新闻编排”逻辑,在这一次,失效了。
显然,对于广大的网民来说,尤其是对于女性意识空前强大的这一届网民来说,这不是一个诱饵,而是一处烂疮。
根本碰不得。
我想,无论是澎湃、,还是其他所有这次卷入“寻找汤兰兰”的媒体,都是被公众视线所诱惑,也被公众视线所囚禁的。
方可成在《“汤兰兰案”报导──容易的事和困难的事》中提到,这是一场由媒体失误引发的“失焦”:“但必须强调的是:这个案件是值得报导的。案件本身如此极端,侦查审理过程中有那么多疑点,不是一句‘公检法早有定论’就可以打发的,媒体(在巨大管制压力之下)的追问值得鼓励。”
目前事情的进展,确实是在有更多人开始聚焦案情本身。但后续到底会如何发展,还是要看各路专业人士的动作,以及公检法的回应。
编辑佘宗明发布微博称“百感交集,微我有咎”。
我想,更值得我们吃瓜群众思考的问题是,到底为什么会有“失焦才能引发舆论”的现象?即:“为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