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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油价3月14日再开调窗 顺延不做调整
2018-03-16 04:50  浏览:165

 自2018年2月28日调价后,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28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2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 两连跌 以来,国际油价先扬后抑。前期利比亚最大油田Sharara停产数日,令该国损失110万桶/日的原油产量。同时,欧佩克(OPEC)成员国严格执行减产协议,使得2月份原油产量再录降势。另外,美国东部地区的寒冷天气拉升了石油需求,且美元仍处在低位徘徊的现状也为油价带来支撑,与此同时有数据显示美国石油活跃钻井数继续攀升,加之EIA库存数据显示出美国原油库存继续回升态势,一度令美国原油产量再度刷新历史性新高逼近俄罗斯产量水平。因此,投资者的担忧情绪日益升温,预计国际油价在后期会承压下挫。

截至3月8日收盘,据相关机构测算的原油变化率收于-0.24%,相对应的成品油限价下调幅度回落到9元/吨。而金联创监测的原油变化率为-0.08%,对应汽柴油价格将下调2元/吨。不过在此日,因美股受美国强劲就业报告提振上涨,同时投资者受美朝地缘关系稍微缓和的影响,当日纽交所4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1.92美元,收于每桶62.04美元,涨幅为3.19%。5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上涨1.88美元,收于每桶65.49美元,涨幅为2.96%。

而按照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50元/吨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在利空消息控制下,距3月14日24时开启仅有3个工作日,原油变化率即便继续下行,料本次下调幅度亦不满足规定的50元/吨的调价必要条件,故而3月14日24时开启的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将会遭遇年内的首次搁浅。

近日,由外媒称美国监管机构正在考虑调整 沃克尔规则 。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开展自营业务,不再对其限制包括期货在内的自营业务。如果 沃克尔规则 中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营的条款被取消或弱化,那么必然有更多热钱进入石油期货市场,油价中的泡沫将再次被吹大,油价持久与趋势性的上扬将是必然现象。尤其是在特朗普执政后,起金融监管作用的《多德-弗兰克法案》早已被摆上修改的讨论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