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宣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椿木营乡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严重超员的危险驾驶案,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正值秋季开学季,学生返校客流高峰,宣恩交警联合各派出所、局机关各科室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月31日7时10分许,驾驶人熊某,驾驶车辆号牌为鄂Q5*898的村村通客运面包车从椿木营乡木营村沿勾腰坝通村公路往椿木营集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勾腰坝通村公路5公里处时,正在此处执勤的民警对该车辆例行交通安全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9人,实际载客18人,超过核定人数达100%,属严重超员行为,根据新的刑法规定,熊某贵涉嫌触犯刑法。执勤民警立即将此案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目前熊某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于宣恩县看守所。
蜀黍普法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