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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
2017-09-06 14:20  浏览:352

据盐城市民政部门消息,为不断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打好聚焦富民的主攻仗,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和孤儿等四大类特殊人群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有哪些变化呢?

上述社会救助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市民政部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提标后的低保补差测算调整工作,切实提高低保提标后困难群众的实际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