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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监管升级 将被列入出租车服务信誉考核体系
2018-05-24 18:21  浏览:291

中国交通运输部24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息考核办法》。《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按《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要按照要求接受培训。

近期,中国网约车行业乱象备受社会关注。作为主管部门,中国交通运输部在一个月之内连续发表九篇评论员文章,剖析网约车行业乱象。并于本月陆续发布一系列新规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发展。比如,本月,交通部就出租车行业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该制度将对出租车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发布会中表示,《办法》充分满足了网约车和巡游车业态不同的管理需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办法》根据网约车独有的服务特征,量身定制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网约车乘客安全事件,王绣春表示,需有关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事前准入把关,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尤其要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的纪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防止不合规的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从源头上保障安全。平台公司应该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加强营运过程中间的安全和服务管理。”

按照《办法》的规定,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将会在原有的B、A、AA、AAA四个等级上增加了4A和5A两个等级,对驾驶员也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

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公司,《办法》将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5类19个项目设定相应考核指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则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6类19个项目设定相应考核指标。两者相较,网约车增加了信息数据一类考核指标。

对于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则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进行。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同时,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