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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保报销标准
2018-06-06 08:31  浏览:423

河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起伏标准:900元,一年内再次住院起伏线减半。住院费用按项目结算。床位费20元/天,按甲类比例报销,超出标准部分自费。

甲 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90%。

乙 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5%—20%)的费用后,按甲类比例报销。

公 务 员:起伏标准再报销50%,个人自付部分有公务员补助。在职:85% 退休:90% 副厅:95% 正厅:98%

报销限额:一年内统筹基金支付为70000元,商业保险支付18万元。总计25万元。

郑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起伏标准:600元,一年内再次住院起伏线减半。住院费用按项目结算。床位费25元/天,按甲类比例报销,超出标准部分自费。

甲 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职工报销95%。

乙 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5%—20%)的费用后,按甲类比例报销。

公 务 员:个人自付部分有公务员补助。在职:85% 退休:90% 副厅:95% 正厅:98%

报销限额:一年内统筹基金支付为60000元,商业保险支付18万元。总计:24万元。

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起伏标准:600元,每次住院起伏线均为600元。住院费用按项目结算。床位费25元/天,按甲类比例报销,超出标准部分自费。

甲 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60%。

乙 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5%—50%)的费用后,按甲类比例(60%)报销。

报销限额:一年内统筹基金支付为25000元,商业保险支付35000元。总计: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