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感谢 葛熔金
绍兴新昌县两位村民自掏腰包为村里修路,因未办理审批手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月11日从县获悉,该院日前以情节轻微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吴某和刘某是新昌羽林街道长诏村村民,村里有条机耕路,雨天泥泞坑洼,晴天尘土飞扬。出于方便村民出行得目得,前年年4月至上年年8月,二人自掏腰包3万元,陆续雇佣设备和人力施工,将路修整拓宽,获得村民称赞。
2021年11月,二人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案件移交至县公安局。经查,他们在未办审批手续得情况下擅自安排挖机,在长诏村大坑山建路,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得行为,擅自占用林地0.4612公顷,其中防护林0.4427公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当年底,案件被移送至县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决定以情节轻微,对吴某和刘某作出相对不诉得决定。办案检察官表示,热心人士捐资修路前应多向部门、可能,了解所占土地性质及其物权是否影响他人或公共利益,道路是否达到安全标准等。
:谢春雷 支持感谢:张同泽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