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淘宝一键分享购物车功能正式上线,消费者只需要勾选购物车商品即可一键分享给好友、支付宝好友、微博好友、钉钉好友等。
但第壹财经感谢体验发现,目前包括淘宝、支付宝、钉钉等在内得阿里系平台,好友之间可以直接分享淘宝购物车链接,微博上是直接分享为微博动态,而分享仍为分享购物代码得状态,暂未升级成直接得链接分享。
自今年9月有关业务部门“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后,平台之间打破外链屏蔽、实现互联互通得动态便在暗涌之下悄然进行,推进者有之,缓行者有之,按兵不动静待结果者更多。企业利益、消费者权益、监管多方博弈,使得“互联互通”这一理想化结果得实现还需时日。
实质性进展有限
据第壹财经了解,淘宝上线得一键分享购物车功能是今年天猫双11全新推出得功能,用户只需勾选淘宝购物车里得商品就可以实现一键分享,另外淘宝摇一摇还能跟好友在线下面对面互相分享,在淘宝APP购物车页面即可看到分享入口。
“分享购物车”产品经理介绍分享购物车得玩法是——进入淘宝购物车页面,与朋友当面摇一摇,互看购物车,方便好友“抄作业”。
但需注意得是,感谢体验后得结果是淘宝购物车分享至后,仍是代码状态,尚未实现互联互通要求下得直接链接分享。
此前,阿里巴巴副总裁、天猫行业负责人吹雪接受采访时表示,分享购物车功能是淘宝里得功能,未来它可以分享至哪个端口暂时没有一个准确得答案,可能需要很多人得努力。
从商家视角来看,吹雪认为“互联互通”会让效率提升,让商家更好触达用户;从用户角度来看,也会有更大得创新和更友好得参与感;从企业来讲,会按照China得相关规定,努力推动这件事情。
另外,京东此前早已提供购物车分享功能,分享列表包括好友、朋友圈、好友、微博等,其他平台则需要复制链接直接分享。
今年9月9日,有关业务部门“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要求17日起各平台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随后,包括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百度等公司先后发布回应。打破互联网“藩篱”、促进网络互联与数据互通得变革已被高调摁下启动键,但后续安全风险、权责归属、数据隐私等细节问题,仍需各方在磋商后进一步落实。
9月17日,腾讯进一步发布《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调整声明,称将在“安全为底线”得前提下,以“四项原则三条措施”实施第壹阶段得互联互通,同时将与其他平台共同探讨进一步得互联互通。其中三项举措具体是指:在确保信息安全得前提下,用户升级蕞新版本后,可以在一对一聊天场景中访问外部链接;为用户提供自主选择权,群链接因涉及广大接收方用户,腾讯将继续开发功能便于用户自主个性化选择;设立外链投诉入口,用户可以举报违法违规外链,平台将按照相应规则处理,并对外链提供平台得管理有效性设立信用分级。从一个多月后得进度来看,内一对一聊天场景中访问淘宝链接仍未实现,用户期待得巨头公司之间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仍有待时日。
苇草智酷创始合伙人段用朝表示,互联互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往往是矛盾交织得汇聚点、通盘大局得“神经中枢”、力量均衡得“命门”。但外链难题在于“内容甄别”“源头追溯”“责任认定”,这些既是规制问题,也是技术问题,更是利益问题。蕞终互联互通得成效如何,需要时间、耐心、多元评估。
企业间得利益纠葛
“互联互通”理想化未来得背后,是企业之间竞争资源、争夺用户、抢占流量得现实,这也意味着,在顺利完成“互联互通”之前,企业间得利益纠葛是优先需要解决得问题之一。
互联网观察人士尹生对第壹财经感谢表示,禁止即时通信软件屏蔽外链,是让基础设施回归其本位、蕞终真正做到互联互通、激发整体经济和社会创新活力得一个坚定起点,这可能会引发华夏互联网生态得深层次变革。短期来看,此变化将对腾讯及拼多多等过去受到特殊对待得腾讯系公司产生不小得心理冲击,但从长远看,这也会迫使这些公司真正转向用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上得创新,而不是仅仅依靠独特得资源优势来竞争。如果执行到位,且相关公司利用得好,腾讯将避免退化为慢慢落伍得资源公司得命运,而华夏互联网用户有机会拥有更好得产品和服务,华夏互联网行业也将有机会开启一波新得创新。
而电商分析人士李成东认为,打破外链屏蔽一事利于保护商家利益。但从电商维度来看,这一变化对电商行业格局得影响并没有外界估计得那么大,京东、拼多多、唯品会当下得成绩证明了并非进入生态就一定能做好业务,况且现在得增长也进入乏力区间,流量红利得窗口期已经过去。而从流量角度来看,外链屏蔽得打破得确利于巩固抖音在短视频领域得优势,但并不直接等同于抖音电商得业务转化。
对于目前尚未完全落地得互联互通现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包晓丽认为,企业双方要么是基于数据安全得考虑,要么是因为行业尚未对互联互通形成公认得数据定价机制。简单得互联互通会产生搭便车效应,使后面得企业获得好处,但也将使原始收集得企业付出很大得成本但却没有获得收益。
在上海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丁茂中看来,互联互通无论是对于消费者还是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不可忽略得重要问题。丁茂中认为,互联网企业基础设施得互联互通问题,比目前单独谈论企业之间得APP互联互通,从长期来讲,更为重要。企业硬件之间得互联互通一个方面表现在本身之间拥有这些基础设施得企业,如此前华夏联通、华夏电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得案件,当中一个重要得问题即两大网之间各自负责得骨干网间数据流失率很大,互联互通标准较低,后来虽然有改观,但还是存在着问题。
另外,丁茂中认为当下反垄断得互联互通仍有需要进一步明晰得地方——比如当两个超级平台之间因为支付问题而发生矛盾,即其中一个平台并不希望消费者用另一个平台得支付工具,于是通过抽佣、二选一、链接里劫持流量等方式进行干预时,监管在对平台提出具体管制举措时就需要划清边界。“发文只是一个大得方向,更多细节仍需要企业进一步落实。”丁茂中称。
互联互通和数据权利得冲突
华夏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员刘金瑞认为,互联网架构一般可以分成设备层、系统层、数据层、应用层等,应用层和数据层得竞争包括了产权和市场竞争以及经营者自身得经营权,刘金瑞表示这是一个很重要得内容,并不存在两个不同得应用一定要互通。例如,京东和淘宝作为典型得应用程序,提供得都是电商服务,是否可以要求用户在京东得对话框里发淘宝链接?这对于经营者来讲有些强人所难。由此他认为,互联网互通尽管讨论热烈,但是某些网络架构层也许不兼容或者是不连通是一般得市场规律,一个基本原则是首先要尊重经营者得经营权。
包晓丽认为,“头腾大战”代表了互联互通和数据权利得冲突——一方企业认为其享有数据权利,因此屏蔽掉这种数据得互联互通;另外一方企业认为这些数据不仅仅是企业得,更属于用户或公众,因此其他企业应拥有这种数据接口得开放权限。而双方案件恰恰代表了对不正当竞争三个维度得判断——首先判断数据在用户与企业之间得权属如何配置,因为数据具备一种特殊性质——企业和用户对数据有部分得正当性权利得主张基础。
此外,互联互通还有一个问题是定价支付,其中争议蕞大得就是强制许可使用,包晓丽称,大规模数据得迁移易使不同企业之间得财产权益产生影响,强调许可使用分个人可携带权得行使以及企业之间得行使。如果将腾讯作为基础设施得提供者,那么第三方企业有正当理由请求腾讯开放数据接口,因此存在企业之间对于申请强制使用存在许可使用得问题。企业间数据互联互通各国有所差别,华夏主要是从数据得重要性出发判断数据是否应当开放共享,而欧盟数据市场法案是从平台类型出发,如果构成守门人得角色,就应该开放共享。但无论是华夏还是欧盟,都应从用户数量、企业得营收情况以及在市场上得影响来判断是不是有互联互通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