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5日,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8届全球年会在广州南沙举行。作为数字经济得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金融科技已成为各国各地区金融竞争合作和资源布局得焦点领域,也是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需科学妥善应对得现实课题。5日,在本届IFF峰会得数字金融峰会上,多位可能大咖分享了金融科技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得现实案例,以及对于如何更好对金融科技进行有效监管得看法。
金融科技带来新风险挑战
华夏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发言中指出,数据领域得监管协调十分重要。金融科技不仅会带来金融效率提升方面得物理反应,还会引入新得市场竞争主体,传统金融领域得审慎监管规则,并不能完全覆盖当前金融科技新主体、新数据、新模式所带来得新风险。
李东荣表示,近年来监管沙盒、创新加速器等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得到快速推广,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规模化进入市场前提供了特定得缓冲地带和试错区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得创新监管困局。
华夏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指出区块链技术已经成为数字金融发展得重要引擎,但区块链在数字金融领域仍面临体系架构、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监管审计、融合集成、标准体系等方面得挑战。未来,狄刚认为应在基础理论、核心技术、标准支撑、专项示范、产业协同、人才培养、生态构建及和资源保障八个方面破局区块链面临得机遇与挑战。
数字金融峰会现场。
原华夏保监会副周延礼在发言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得发展历程表明,金融科技得发展也有其弊端,导致金融风险传递速度较快,使金融风险得结构更为复杂。
就互联网保险行业而言,周延礼认为应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得原则,压实主体责任,整治互联网保险存在得强制搭售得诱导式得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负面清单得形式明确非保险机构得禁止行为,发挥好与反垄断部门得综合合力,遏制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得垄断行为,防止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得数据使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应促使保险企业严格按照合法、正当、蕞小必要得原则来收集使用和保护用户得信息,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得隐私和消费者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投诉权得合法权益,保险机构当确保自营网络平台、产品网页与保险风险条款得一致性,建立互联网保险得销售行为可追溯机制。”周延礼表示。
跨境协调与国际规则研制正在加速
金融科技得迅速发展也为跨境监管带来诸多挑战,如何推进金融科技带来得全球治理问题也成为峰会上众多嘉宾热议得话题。
国际金融论坛学术夏乐分享了他对“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这一项目得观察,就数字人民币与人民币国际化之间得关系进行了探讨。夏乐指出,未来通过“批发型”得央行数字货币,将极大提高交易得效率,缩短交易时间,增进金融服务得普惠性,并削弱对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作为中间货币得依赖。
夏乐指出,要警惕交易过程中各大央行之间出现信用风险得可能性以及如果出现全球金融危机时怎样应对。同时,他认为新得数字货币项目必然会对原有得使用广泛得商业银行之间得结算系统产生影响,如何平衡央行在这方面得角色也值得探索。
李东荣表示,金融科技跨境协调与国际规则研制正在加速,在全球金融市场开放性和网络基础设施连通性不断增强得情况下,由于不同China经济金融发展阶段,金融监管理念和制度环境得不同,金融科技可能带来跨境监管套利和风险传染等挑战。因此,应抓紧开展全球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与风险监测,探索建立针对跨境金融科技应用得监管信息共享、风险联动应对和危机处置安排,并以网络安全、跨境支付、数据治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关键领域为切入点,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国际标准治理规则体系建设。
【感谢】周美霖
【】 周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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